岳陽市岳陽樓區(qū)城市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一、總體情況
2019年,我局認真貫徹落實區(qū)委、區(qū)政府關于加強和規(guī)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有關精神,全面推進城市管理重大決策、重點服務事項、群眾關心熱點等信息公開,加強解讀回應,擴大公眾參與,努力增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動性、實效性,形成社會重視、參與和支持城市管理工作的良好輿論氛圍。現(xiàn)將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予以公布。
一、強化組織領導,確保政務信息公開有序推進
成立了局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局主要領導擔任領導小組組長,對全局政務公開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局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是本部門政務公開工作第一責任人,并明確了各部門承辦政務公開工作的具體人員。領導小組多次召開局政務公開工作檢查分析專題會議,通報、剖析發(fā)現(xiàn)的問題,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有力推動了工作的開展。
二、制度建設健全,全面規(guī)范政務信息公開運作
對現(xiàn)有政務信息公開制度進行了認真梳理和仔細審查,針對政務信息公開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huán)節(jié)著力進行整改,建設完善輿情收集和回應機制、主動發(fā)布機制、專家解讀機制、溝通協(xié)調機制等機制。以主動公開為重點,健全完善信息公開工作機制,規(guī)范信息發(fā)布程序,充分利用政府門戶網(wǎng)、電子政務網(wǎng)、“岳陽樓區(qū)智慧城管”微信公眾號、簡報、單位信息公開欄等載體,公開我局年度各項工作目標及各階段完成情況,力促各項工作部署有序推進。
三、政府信息公開情況
1. 不斷加強城市管理綜合執(zhí)法“三級清單”信息公開力度,圍繞全市深化文明城市建設重點工作,持續(xù)推進整治“重難點路段”、“占道經營”、“校園周邊”等方面信息公開,通過門戶網(wǎng)、政務網(wǎng)、新聞媒體、微信公眾號等渠道,主動公開信息2963條。依法保障了人民群眾在城管執(zhí)法領域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jiān)督權。
2. 積極拓展宣傳平臺,主動策劃新聞宣傳,及時組織新聞媒體做好正面宣傳報道,特別是對由城管部門牽頭開展的48條重難點路段專項整治行動、配合相關部門開展的整治違法建設和“打非治違”專項執(zhí)法、以及以油煙污染為重點的清潔空氣行動等重點執(zhí)法工作進行情況介紹、工作解讀。組織媒體進行新聞采訪15次,向新聞媒體編發(fā)通稿96篇,展現(xiàn)了城管執(zhí)法的工作成效。
3. 認真辦理提案、議案。2019年,我局辦理區(qū)級人大建議2件、區(qū)級政協(xié)提案7件,市級政協(xié)2件,共計11件,我局是人大建議和政協(xié)提案辦理的大戶。主要涉及馬路市場、學校周邊整治、餐飲油煙污染、燃氣安全等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城市管理問題。辦公室作為建議、提案承辦部門,由專人協(xié)調,注重每一份回復的質量,保證與代表、委員面商率100%、面復率100%,代表、委員對我局主辦的建議、提案好評率100%,目前已全部辦結。
4. 全面落實“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做好簡政放權各類清單公開。將我局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全部主動向社會公開,將全局3項(破道、占道、燃氣)行政許可事項受理全部集中至岳陽樓區(qū)政務服務中心綜合窗口,推行一窗式受理,一清單公開,實現(xiàn)了便捷于民、與民互動的目的,方便群眾了解城管執(zhí)法工作職責權限。共辦理行政許可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89起,其中,門頭招牌55起、破道25起、公共服務事項“兩車一廢”8起、燃氣瓶裝液化氣配送中心辦證1起。
5. 始終將數(shù)字平臺當成主動發(fā)現(xiàn)問題的重要突破口之一,關注每一起案件,充分發(fā)揮數(shù)字城管指揮作用,借助科技力量,提高工作效率。我區(qū)數(shù)字派單量巨大,占全市五區(qū)數(shù)字派單總量的70%。平均每月就要處理7500余件。在這樣巨大工作量的前提下,我局今年數(shù)字城管案件的處置率也達到了98%,區(qū)“三合一”平臺160件,12345公眾服務熱線平臺2038件,市長信箱43件,市數(shù)字平臺36780件,12345接單、市長信箱處置率均為100%。全年共審批“破占道”80起,拆除有損市容觀瞻、存在安全隱患的破損門頭720個。
四、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2019年,針對我局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復議申請0件,針對我局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訴訟案0件。信訪案件7件,已全部辦結,并在信訪系統(tǒng)進行了逐一回復。
五、收費及免除費用情況
2019年,城管局沒有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收費。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 制作數(shù)量 |
本年新 公開數(shù)量 |
對外公開總數(shù)量 |
|
規(guī)章 |
||||
規(guī)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shù)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shù)量 |
|
行政許可 |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shù)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shù)量 |
|
行政處罰 |
||||
行政強制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shù)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shù)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shù)據(jù)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yè)企業(yè)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
(二)部分公開(區(qū)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公開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wěn)定”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
7.屬于行政執(zhí)法案卷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
2.沒有現(xiàn)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
2.重復申請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
(六)其他處理 |
|||||||||
(七)總計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xù)辦理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今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開數(shù)量偏少、信息公開的內容有待進一步完善、圖片信息數(shù)量偏少、信息更新還不夠及時等。
一是加大信息公開力度。進一步梳理本局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時提供,定期維護,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運作,公眾能夠方便查詢。
二是優(yōu)化公開平臺建設,穩(wěn)步推進網(wǎng)上政務服務,積極配合“互聯(lián)網(wǎng)+政務服務”工作部署。
三是加大回應社會關切力度,對社會關注度高,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及時、全面、主動公開政策信息,同步安排解讀回應,切實強化政策宣傳解讀工作。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