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354/2021-1813736
  • 發(fā)布機構:區(qū)人社局
  • 生成日期:2021-04-30 19:31:37.0
  • 公開日期:2021-04-30
  • 公開方式:政府網站
  • 公開范圍:全部公開
工傷保險經辦內容
來源: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04-30 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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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工傷保險需要準備的資料

1.  勞動合同鑒證花名冊;

2.  參保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

3.  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4.  勞動關系承諾書;

5.  岳陽市參加工傷保險人員情況表;

6.  用人單位工傷保險新參保登記繳費申報核定表。

(注:參保單位人數(shù)必須達到3人至以上,2021年工傷最低工資基數(shù)為3033元。第2、3項,由參保單位自行提供;第1、4-6項,由岳陽樓區(qū)政務中心207辦公室提供并辦理。電話:3177629。所有資料一式兩份,加蓋公章;承諾人為法人,需法人簽字。)

工傷保險涵蓋內容

(一)認定工傷的七種法定情形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yè)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視同工傷的情形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fā)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3.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zhàn)、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fā)的。

(三)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視同工傷的情形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殘或者自殺的。

?工傷認定申請材料

1.工傷事故報告表、工傷認定申請表、工傷認定申請報告(此項材料必須在事故發(fā)生之日起30日內提交);

2.傷者身份證原件、復印件:被調查的證人身份證復印件;

3.勞動合同復印件或者事實勞動關系證明(仲裁勞動關系的,提供勞動關系仲裁證明);

4.診斷證明書、門診病歷本復印件、入院記錄、影像報告單,有骨折的提供片子,病歷上須醫(yī)院蓋章;

5.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傷害的,提供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及賠償協(xié)議原件、復印件,及居住地證明(居委會、村委會證明或房產證原件復印件);

6.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提交公安部門的處理結果或者法院判決書的原件、復印件;

7.申請工亡認定的,提交死亡證明、火化證明、戶口注銷證明;經送醫(yī)院搶救的,還需提交醫(yī)院搶救病歷等材料;

8.搶險救災等活動中受到傷害的,提交民政部門或者相關部門證明;

9.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傷的,提交公安部門證明或其他證明;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提出工亡認定申請的,提交法院宣告死亡的證明材料;

10.因戰(zhàn)、因公負傷致殘的轉業(yè)、復員軍人,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fā)的,提交革命傷殘軍人證和醫(yī)院的舊傷復發(fā)診斷證明;

11.由工傷事故勘察中心通知適用簡易調查程序的,提供《工傷事故書面證明材料》(分別由傷者和證人填寫);

1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其他材料。

輕微傷申報材料(事故發(fā)生之日起30日內交)

1.岳陽市因工受輕微傷審查表;

2.《輕微工傷事故書面證明材料》,此表須填兩份,一份由傷者本人填寫,一份由現(xiàn)場目擊證人填寫;

3.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4.勞動合同復印件或者事實勞動關系證明;

5.發(fā)票原件(請自行粘貼好);

6.病歷復印件。

工傷業(yè)務辦理熱線

岳陽樓區(qū)政務中心207辦公室(參保、人員增減):0730-3177629              地址:東風廣場十字路口東南角

岳陽樓區(qū)人社局116辦公室(工傷事故勘察):0730-8218211                     地址:邕園路1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