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市岳陽樓區(qū)人民政府洞庭南路沿線棚戶區(qū)改造一期(魚巷子地段)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決定公告
來源:區(qū)拆遷安置服務中心   2020-01-16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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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陽市岳陽樓區(qū)人民政府

洞庭南路沿線棚戶區(qū)改造一期(魚巷子地段)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決定公告

岳樓政發(fā)〔2019〕16號

根據(jù)《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湖南省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辦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68號)及《岳陽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岳政發(fā)〔2019〕6號)等相關文件精神,岳陽樓區(qū)人民政府決定對洞庭南路沿線棚戶區(qū)改造一期(魚巷子地段)項目征收紅線范圍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和附屬物實施征收,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名稱:洞庭南路沿線棚戶區(qū)改造一期(魚巷子地段)項目

二、征收部門:岳陽樓區(qū)拆遷安置服務中心

三、實施單位:岳陽樓區(qū)呂仙亭街道辦事處

四、征收范圍:自然資源規(guī)劃部門確定的洞庭南路沿線棚戶區(qū)改造一期(魚巷子地段)項目征收紅線范圍內國有土地上房屋及附屬物,具體范圍見征收紅線圖。

五、簽約期限:被征收人收到分戶評估報告之日起90天內。

六、搬遷期限:被征收人簽訂征收補償協(xié)議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騰空房屋,完成搬遷。

七、征收補償:按照《洞庭南路沿線棚戶區(qū)改造一期(魚巷子地段)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以下簡稱“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執(zhí)行。

八、被征收人權利和義務

被征收人對房屋征收決定不服的,可在房屋征收決定公布之日起60日內向岳陽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在6個月內向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被征收人應當積極配合房屋征收工作,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與征收部門簽訂征收補償協(xié)議,完成搬遷。

九、其他事項

(一)征收范圍內房屋被依法征收后,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二)被征收人在規(guī)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xié)議或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岳陽樓區(qū)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補償安置方案規(guī)定標準作出補償決定。

(三)房屋征收范圍確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違反規(guī)定實施的,不予補償。

聯(lián)系人:陳滿鳳  電話:13575032882

監(jiān)督電話:0730-8245413

附件:洞庭南路沿線棚戶區(qū)改造一期(魚巷子地段)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

岳陽市岳陽樓區(qū)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3日

附件

洞庭南路沿線棚戶區(qū)改造一期(魚巷子地段)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

為依法依規(guī)做好洞庭南路沿線棚戶區(qū)改造一期(魚巷子地段)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工作,根據(jù)《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建房〔2011〕77號)、《湖南省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辦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68號)及《岳陽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岳政發(fā)〔2019〕6號)等相關文件規(guī)定,對征收補償安置方案進行了修改和完善。

一、征收范圍:洞庭南路沿線棚戶區(qū)改造一期(魚巷子地段)項目征收紅線范圍內所有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及附屬設施(詳見征收紅線圖)。

二、征收主體:岳陽樓區(qū)人民政府。

三、征收部門:岳陽樓區(qū)拆遷安置服務中心。

四、征收實施單位:岳陽樓區(qū)呂仙亭街道辦事處。

五、征收實施步驟

(一)征收決定公告公布后,房屋征收部門組織被征收人依法選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向房屋征收部門提供分戶的初步評估結果,房屋征收部門將初步評估結果向被征收人公示,公示時間7天。公示期滿后,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向房屋征收部門提供整體評估報告和分戶評估報告,房屋征收部門和實施單位向被征收人轉交分戶評估報告。

(二)本項目征收簽約期限為90日(自被征收人收到分戶評估報告之日開始計算),在簽約期限內,房屋征收部門按照本方案確定的征收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及分戶評估結果,與被征收人簽訂征收補償協(xié)議,被征收人按征收補償協(xié)議約定期限騰空房屋,完成搬遷。

(三)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xié)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岳陽樓區(qū)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補償安置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公告;對不履行補償決定的,由岳陽樓區(qū)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六、征收補償原則

(一)權屬已登記的建筑,被征收房屋的權屬、區(qū)位、用途、建筑面積以房屋所有權證登記為準,如用途發(fā)生改變,以規(guī)劃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準文書認定;對房屋建筑面積有異議的,由被征收人提出申請,以房地產測繪中心測量的實際面積為準。

(二)權屬未登記和擅自改變用途的建筑,由岳陽樓區(qū)人民政府組織自然資源規(guī)劃、住建、市場監(jiān)督管理、稅務等有關部門依法進行認定和處理。

(三)公有產權房屋補償依法支付給公有產權單位,公有產權單位負責在征收補償協(xié)議約定的搬遷期限內騰空房屋,完成搬遷。

(四)鼓勵私有產權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方式進行征收,也可選擇房屋產權調換方式進行征收。

(五)征收補償對象為被征收人,即房屋所有權人。被征收房屋已出租的,被征收人必須解除與租賃戶的租賃關系,保證在征收補償協(xié)議約定的搬遷期限內騰空房屋,完成搬遷。

(六)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按國家、省、市有關規(guī)定優(yōu)先給予住房保障。

(七)對享受城鎮(zhèn)最低社會生活保障待遇且住宅房屋建筑面積合計不足50平方米的被征收戶,按照建筑面積50平方米實施最低住房面積保障,即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建筑面積按調換比例計算后仍不足50平方米的按50平方米調換;選擇貨幣補償?shù)模课葜黧w補償金額按貨幣補償方式獎勵標準計算后仍不足50平方米房屋主體價值的,按50平方米計算補償額。對被征收住宅房屋的裝飾裝修、臨時安置和按期簽約、按期搬遷獎勵,按實際征收面積計算。

在房屋征收范圍確定后,被征收人對被征收房屋進行析產的,不適用該款最低住房面積保障的規(guī)定。

七、征收房屋的補償內容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含房屋主體價值、室內裝飾裝修、附屬設施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yè)損失補償。

八、征收補償方式和標準

(一)貨幣補償

1.房屋主體價值補償

房屋主體價值補償價格由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根據(jù)被征收房屋的區(qū)位、用途、建筑結構、新舊程度、建筑面積以及占地面積、土地使用權等因素評估確定。

2.裝飾裝修及附屬設施

按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價格計算補償金額。

3.搬遷補助、臨時安置補助及停產停業(yè)損失補償標準

(1)搬遷補助

被征收住宅房屋合法建筑面積在80平方米以下(含80平方米)的,按2000元/戶·次計算;80平方米至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按2500元/戶·次計算;144平方米以上的,按3000元/戶·次計算。

被征收房屋為營業(yè)門面的,按營業(yè)用房的合法建筑面積30元/平方米·次計算;其它非住宅房屋按合法建筑面積20元/平方米·次計算。

采取貨幣補償方式的,搬遷補助計算一次。

(2)臨時安置補助

住宅房屋每月按800元+4元/平方米×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積的標準計算;非住宅房屋按征收時同地段同類房屋市場平均租金/平方米·月×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積的標準計算。實行貨幣補償?shù),臨時安置補助按上述標準計算6個月。非住宅房屋給予了臨時安置補助的,不再給予停產停業(yè)損失補償。

(3)停產停業(yè)損失補償

征收生產、經營性用房,造成被征收人停產停業(yè)直接損失的,給予停產停業(yè)損失補償,按生產、經營性用房合法建筑面積主體評估價值的7‰/月計算,原則上補償6個月。

被征收人認為停產停業(yè)損失超過前款規(guī)定標準的,應當向房屋征收部門提供房屋被征收前上一年度實際經營效益的相關證明材料,由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并按照評估結果給予補償。

被征收人擅自將住宅房屋改變?yōu)樯a、經營性用房的,征收時不給予停產停業(yè)損失補償。

擅自改變非住宅房屋用途的,按照原依法批準的用途計算停產停業(yè)損失。

給予了停產停業(yè)損失補償?shù),不再給予臨時安置補助。

(二)產權調換

1.住宅房屋產權調換實行征拆一套調換一套的原則。

2.本項目臨時過渡期為36個月(自被征收人騰空房屋交付拆除之日起)。

3.本項目實行就近高層期房產權調換。

產權調換房屋:臻品華庭

地址:云夢路鐵路醫(yī)院西側,金鶚山街道辦事處北側。

被征收人原則上應當選擇與產權調換比面積最接近的產權調換房屋。多層私有住宅房屋以高層住宅房屋進行產權調換的,按合法建筑面積1:1.15調換(或按合法套內面積等面積調換)。根據(jù)項目前期對所有被征收人的意向調查結果,以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的原則,確定最終的一種調換方式(合法建筑面積1:1.15調換或按合法套內等面積調換)。如選擇套內等面積調換,在產權調換房屋交付時,根據(jù)房地產測繪中心出具的本套房屋測繪數(shù)據(jù)換算成建筑面積進行結算。

產權調換房屋面積不足產權調換比面積的,不足面積部分按約定交房時點(簽約期滿之日起36個月)的產權調換房屋市場評估價計價補償。如調換面積超過調換比面積的,在10平方米以內(含10平方米)按約定交房時點(簽約期滿之日起36個月)產權調換房屋市場評估價優(yōu)惠20%計算差額;10平方米以上部分按約定交房時點(簽約期滿之日起36個月)房屋市場評估價計算差額。

被征收人選擇產權調換房屋,在規(guī)定樓層不計樓層差價。

4.臨時安置補助標準。住宅房屋每月按800元+4元/平方米×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積的標準計算;非住宅房屋按征收時同地段同類房屋市場平均租金/平方米·月×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積的標準計算。實行期房產權調換并由被征收人自行解決周轉用房的,臨時安置補助計算36個月。非被征收人責任延長過渡期的,過渡期限延期12個月以內的時段,按照約定過渡期內補助標準的150%支付;過渡期限延期超過12個月的時段,按照約定過渡期內補助標準的200%支付。

實行期房產權調換的,搬遷費計算兩次。

征收非住宅房屋給予了臨時安置補助的,不再給予停產停業(yè)損失補償。

5.產權調換房屋權證辦理的相關規(guī)定

產權調換房屋超出調換比面積部分,按正常的商品房買賣規(guī)定,由被征收人承擔相關稅費。被征收人手中有原房屋繳納物業(yè)專項維修資金憑證的可憑征收協(xié)議、繳納憑證、房產證注銷證明到市住建局物業(yè)辦辦理退費手續(xù)。新房物業(yè)專項維修資金的繳納和產權調換房屋辦證稅費按岳政辦發(fā)〔2015〕4號文件執(zhí)行。

6.本方案未作規(guī)定的裝飾裝修及附屬設施補償、停產停業(yè)損失補償、搬遷補助標準依據(jù)岳政發(fā)〔2019〕6號文件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7.產權調換房屋物業(yè)管理按照國家物業(yè)管理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執(zhí)行。

8.根據(jù)被征收人簽訂征收補償協(xié)議及騰房先后順序確定產權調換房屋的選房順序。

九、評估機構的選定

征收評估機構由被征收人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協(xié)商選定;協(xié)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門組織被征收人在岳陽市住建部門備案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中采取票選、搖號或抽簽等方式確定評估機構。

十、獎勵辦法

(一)按期簽約獎。在房屋征收公告規(guī)定的簽約期內簽約的私有房屋所有權人,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積最高不超過200元/平方米給予簽約獎勵。

(二)按期搬遷獎。在房屋征收補償協(xié)議約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的私有房屋所有權人,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積最高不超過100元/平方米給予按期搬遷獎勵。

(三)貨幣補償方式獎。選擇貨幣補償方式的私有住宅房屋所有權人,按房屋主體評估價(不含裝飾裝修及其他補償補助)的30%享有貨幣補償獎勵。

以上獎勵只針對私有產權人實施。由岳陽樓區(qū)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補償決定的被征收人不享受上述獎勵。

所有分戶補償和獎勵情況均在征收范圍內公布,在被征收人監(jiān)督下執(zhí)行。

十一、其他事項

房屋征收范圍確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違反規(guī)定實施的,不予補償。

本方案的解釋由岳陽樓區(qū)拆遷安置服務中心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