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茅嶺商業(yè)步行街南輔道片區(qū)舊城改造項目德賽商業(yè)廣場房屋征收決定公告(岳樓政發(fā)〔2017〕2號)
來源:區(qū)政府辦   2017-02-06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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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陽市岳陽樓區(qū)人民政府

東茅嶺商業(yè)步行街南輔道片區(qū)舊城改造項目

德賽商業(yè)廣場房屋征收決定公告

 

岳樓政發(fā)〔2017〕2號

 

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湖南省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辦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68號)、《岳陽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岳政發(fā)〔2012〕13號)及《岳陽市中心城區(qū)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補助獎勵標準》(岳政辦發(fā)〔2014〕9號)等相關文件精神,岳陽樓區(qū)人民政府決定對東茅嶺商業(yè)步行街南輔道片區(qū)舊城改造項目德賽商業(yè)廣場征收紅線范圍內國有土地上房屋和附屬物實施征收,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名稱:東茅嶺商業(yè)步行街南輔道片區(qū)舊城改造項目。

二、征收部門:岳陽樓區(qū)征收安置工作局。

三、實施單位:岳陽樓區(qū)東茅嶺街道辦事處。

四、征收范圍:規(guī)劃部門確定的東茅嶺商業(yè)步行街南輔道片區(qū)舊城改造項目德賽商業(yè)廣場征收紅線范圍內國有土地上房屋及附屬物,具體范圍見征收紅線圖。

五、簽約期限:被征收人收到分戶評估報告之日起90日內(包含申請復核和申請專家委員會鑒定時間)。

六、搬遷期限:被征收人簽訂征收補償協(xié)議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騰空房屋,完成搬遷。

七、征收補償:按照《東茅嶺商業(yè)步行街南輔道片區(qū)舊城改造項目德賽商業(yè)廣場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以下簡稱“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執(zhí)行。

八、被征收人權利和義務

被征收人對房屋征收決定不服的,可在房屋征收決定公布之日起60日內向岳陽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在6個月內向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被征收人應當積極配合房屋征收工作,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與征收部門簽訂征收補償安置協(xié)議,騰空房屋,完成搬遷。

九、其他事項

(一)征收范圍內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二)被征收人在規(guī)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xié)議或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岳陽樓區(qū)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補償安置方案規(guī)定標準作出補償決定。

(三)房屋征收范圍確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搶裝飾(修)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違反規(guī)定實施的部分,不予補償。

辦公地點:世紀星大廈802室

聯 系 人:戴偉軍,電話:0730-8199568;

余意輝,電話:0730-8199518;

監(jiān)督電話:0730-8245413

 

附件:東茅嶺商業(yè)步行街南輔道片區(qū)舊城改造項目德賽商業(yè)廣場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

 

 

 

                                                                                                岳陽市岳陽樓區(qū)人民政府

                                                                                                         2017年2月6日

 

 

 

 

 

 

 

 

 

 

 

 

附件

 

東茅嶺商業(yè)步行街南輔道片區(qū)舊城改造項目

德賽商業(yè)廣場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

 

為依法依規(guī)做好東茅嶺商業(yè)步行街南輔道片區(qū)舊城改造項目德賽商業(yè)廣場征收工作,2016年7月6日,岳陽樓區(qū)人民政府公布了《東茅嶺商業(yè)步行街南輔道片區(qū)舊城改造項目德賽商業(yè)廣場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征求意見公告》,經過30天的公示,被征收人積極、及時將信息反饋到岳陽樓區(qū)征收安置工作局,岳陽樓區(qū)征收安置工作局對收集的意見進行了歸納整理,岳陽樓區(qū)人民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對反饋的意見進行了討論和研究,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建房〔2011〕77號)、《湖南省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辦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68號)及《岳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市中心城區(qū)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補助獎勵標準的通知》(岳政辦發(fā)〔2014〕9號)等法規(guī)政策,對征收補償安置方案進行了修改和完善,并于2016年10月18日將征求意見修改情況進行了公示,F將具體方案公布如下:

一、征收實施步驟

(一)征收決定公告公布后,房屋征收部門組織被征收人依法確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向房屋征收部門提供分戶初步評估結果,房屋征收部門將分戶初步評估結果在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公示,公示時間7天。公示期滿后,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向房屋征收部門提供被征收房屋的整體評估報告和分戶評估報告,房屋征收部門向被征收人轉交分戶評估報告。

(二)在征收簽約期限內,房屋征收部門按照本方案確定的征收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及分戶評估結果,與被征收人簽訂征收補償和安置協(xié)議,被征收人按征收補償協(xié)議約定期限騰空房屋,完成搬遷。

(三)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xié)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岳陽樓區(qū)人民政府依法作出補償決定;對不履行補償決定的,由岳陽樓區(qū)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二、征收補償原則

(一)權屬已登記的建筑,被征收房屋的權屬、區(qū)位、用途、建筑面積以房屋所有權證登記為準,如用途發(fā)生改變,以規(guī)劃、房產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準、登記文書認定;對房屋建筑面積有異議的,由被征收人提出申請,以房地產測繪中心現場測量的實際面積為準。

(二)權屬未登記的建筑,由岳陽樓區(qū)人民政府組織規(guī)劃、國土、房產等有關部門依法認定和處理。

(三)公有產權房屋補償依法支付給公有產權單位,公有產權單位負責在征收補償協(xié)議約定的搬遷期限內騰空房屋,完成搬遷。

(四)私有產權房屋被征收人可選擇貨幣補償,也可選擇房屋產權調換(期房)。

(五)征收補償對象為被征收人,即房屋所有權人。被征收房屋已出租的,被征收人須完成與租賃戶解除租賃關系事宜,保證在征收補償協(xié)議約定的搬遷期限內騰空房屋,完成搬遷。

三、征收房屋的補償內容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含房屋主體價值、室內裝飾裝修、附屬設施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yè)損失的補償。

四、征收補償方式和標準

(一)貨幣補償

1.房屋主體價值補償

房屋主體價值補償價格由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根據被征收房屋的區(qū)位、用途、建筑結構、新舊程度、建筑面積以及占地面積、土地使用權等因素評估確定。

2.裝飾裝修及附屬設施

按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價格計算補償金額。水、電、天燃氣、電話、有線電視、寬帶等按現行安裝價補償。

3.搬遷補助、臨時安置補助及停產停業(yè)損失補償標準

(1)搬遷補助

住宅房屋(含5至15樓的公寓式住宅)合法建筑面積在80平方米以下(含80平方米)的,按2000元/戶·次計算;80平方米至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按2500元/戶·次計算;144平方米以上的,按3000元/戶·次計算。營業(yè)門面按合法建筑面積30元/平方米·次計算;其它非住宅房屋按合法建筑面積20元/平方米·次計算。采取貨幣補償方式的,搬遷補助計算一次;采取產權調換方式的,搬遷補助計算兩次。

(2)臨時安置補助

住宅房屋(含5至15樓的公寓式住宅)每月按800元+4元/平方米×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積的標準計算6個月。非住宅房屋按征收時同地段同類房屋市場平均租金/平方米·月×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積的標準計算6個月。

非住宅房屋給予了臨時安置補助的,不再給予停產停業(yè)損失補償。

(3)停產停業(yè)損失補償

生產、經營性用房(負1樓至4樓及5樓部分商業(yè)用途房屋)每月按房屋合法建筑面積的主體評估價的7‰計算6個月。被征收人擅自將住宅房屋改變?yōu)樯a、經營性用房的,征收時不給予停產停業(yè)損失補償;擅自改變非住宅房屋用途的,按照原依法批準的用途計算停產停業(yè)損失。

給予了停產停業(yè)損失補償的,不再給予臨時安置補助。

(二)產權調換

1.基本情況

德賽商業(yè)廣場被征收房屋為高層建筑,高層住宅房屋(含5至15樓的公寓式住宅)被征收后以高層住宅房屋進行產權調換的,按合法建筑面積1:1.1調換。非住宅房屋實行產權調換的,按原批準的用途和建筑面積進行等面積調換。

產權調換房屋面積不足上述規(guī)定面積的部分,按約定交房時點的產權調換房屋市場評估價計價補償;被征收人要求在征收時補償不足面積的,按被征收房屋主體評估價計價補償。

產權調換房屋面積超出上述規(guī)定面積的部分,住宅房屋10平方米以內(含10平方米)部分按約定交房時點的產權調換房屋市場評估價下浮20%計算補差額,10平方米以上部分按約定交房時點的產權調換房屋市場評估價計算補差額;非住宅房屋按約定交房時的產權調換非住宅房屋的市場評估價計算補差額。

選房不計樓層差價。

2.裝飾裝修及附屬設施補償

參照以上“貨幣補償”對應條款內容。

3.搬遷補助、臨時安置補助及停產停業(yè)損失補償

(1)搬遷補助

參照以上“貨幣補償”對應條款內容。

(2)臨時安置補助

實行期房產權調換并由被征收人自行解決周轉用房的,在約定過渡期36個月內,住宅房屋每月按800元+4元/平方米×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積的標準計算;非住宅房屋按征收時同地段同類房屋市場平均租金/平方米·月×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積的標準計算。過渡期限延期12個月以內的時段,按照約定過渡期內補助標準的150%支付;過渡期限延期超過12個月的時段,按照約定過渡期內補助標準的200%支付。

非住宅房屋給予了臨時安置補助的,不再給予停產停業(yè)損失補償。

(3)停產停業(yè)損失補償

生產、經營性用房(負1樓至4樓及5樓部分商業(yè)用途房屋)每月按房屋合法建筑面積的主體評估價的7‰計算36個月,超過約定過渡期限按實際過渡期計算。被征收人擅自將住宅房屋改變?yōu)樯a、經營性用房的,征收時不給予停產停業(yè)損失補償;擅自改變非住宅房屋用途的,按照原依法批準的用途計算停產停業(yè)損失。

給予了停產停業(yè)損失補償的,不再給予臨時安置補助。

4.辦證稅費和物業(yè)專項維修資金

辦證稅費和物業(yè)專項維修資金按照《岳陽市中心城區(qū)征收安置房辦證稅費及配套用房管理暫行規(guī)定》(岳政辦發(fā)〔2015〕4號)執(zhí)行。物業(yè)管理費按照國家和市物業(yè)管理法規(guī)和政策執(zhí)行。

5.產權調換地點及選房方式

德賽商業(yè)廣場私有產權房屋實行就地、就近調換。選房方式由房屋征收部門制定并公示。

五、評估機構的選擇

房屋征收部門在岳陽市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備選庫中邀請不少于三家具有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報名,并組織被征收人采取協(xié)商票選或公開隨機抽簽等方式確定其中一家作為征收評估機構。選定過程及結果由公證部門現場公證。

六、獎勵標準

(一)按期簽約獎(僅對在房屋征收公告規(guī)定的簽約期限內簽約的私有產權房屋所有權人):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積最高不超過200元/平方米;

(二)按期搬遷獎(僅對在房屋征收補償協(xié)議約定的搬遷期限內搬遷的私有產權房屋所有權人):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積最高不超過100元/平方米;

(三)貨幣補償方式獎(僅對選擇貨幣補償方式征收的私有住宅房屋所有權人):房屋主體評估價(不含裝飾裝修及其他補償補助)的15%。

(四)選擇貨幣補償獎(僅對選擇貨幣補償方式并在房屋征收決定公告的期限內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協(xié)議并按協(xié)議約定期限搬遷的私有住宅房屋被征收人):按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積給予300元/平方米的選擇貨幣補償獎。

(五)尋找房源獎(僅對選擇貨幣補償方式并在房屋征收決定公告的期限內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協(xié)議并按協(xié)議約定期限搬遷的私有住宅房屋被征收人):給予尋找房源獎10000元/戶(以新購房屋的所有權證為準,共有產權不得分開計算)。

以上獎勵只針對私有產權人實施。由岳陽樓區(qū)人民政府作出房屋補償決定的被征收人不享受上述獎勵。

所有分戶補償和獎勵情況均在征收范圍內公布,在被征收人監(jiān)督下執(zhí)行。

本方案由岳陽樓區(qū)征收安置工作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