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市財政局關于印發(fā)《岳陽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政府采購限額標準》的通知(岳財發(fā)〔2017〕3號)
來源:岳陽市財政局   2017-04-05 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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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CR-2017-10002

市直各預算單位、各縣市區(qū)財政局:

現將《岳陽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限額標準》印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岳陽市財政局

2017年3月31日

 


岳陽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政府采購限額標準

 

一、政府集中采購目錄

《岳陽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詳見附表)的編制基礎是財政部《政府采購品目分類目錄》(財庫〔2013〕189號)。其中:字母A表示貨物類,字母B表示工程類,字母C表示服務類;每2位數字編碼表示一級,品目最多有10位數字編碼,即類下最多有5級明細。本期政府集中采購目錄采用列舉法,從最底層品目窮盡列示所有應納入政府集中采購的品目范圍。

二、政府采購限額標準

《岳陽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外且采購限額達到如下標準的政府采購項目,依法實施政府分散采購:

市級:貨物、工程和服務項目采購預算金額超過10萬元的;

縣級:貨物、工程和服務項目采購預算金額超過5萬元的。

三、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岳陽市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項目的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為10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項目的公開招標數額標準按照國家、省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采購人采購貨物或服務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應當采用公開招標方式;因特殊情況需要采用公開招標以外的采購方式的,應當在采購活動開始前,按法定程序辦理。

四、相關說明

(一)各級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內或者政府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服務和工程類項目,必須執(zhí)行政府采購制度。

(二)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政府采購限額標準是采購人編制年度政府采購預算和申報政府采購實施計劃的重要基礎,是實施政府采購定點服務和政府批量集中采購的依據。采購人應根據本集中采購目錄規(guī)定的品目及限額標準完整、細化編制政府采購預算,申報政府采購實施計劃,執(zhí)行政府采購程序,實現應采盡采。

(三)在一個財政年度內,采購人將一個預算項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類別的貨物、服務采購使用公開招標以外的方式多次采購,累計資金數額超過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屬于以化整為零方式規(guī)避公開招標,但項目預算調整或者經批準采用公開招標以外方式采購的除外。

(四)采購人應當根據購買服務的內容和特點、社會力量市場發(fā)育程度、各單位實際等因素,依法采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單一來源采購等方式確定承接主體。對于采購需求具有相對固定性、延續(xù)性且價格變化幅度小的服務項目,在年度預算資金能夠保障的前提下,采購人可以一次性簽訂不超過三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購合同。

(五)會議定點場所等應依法實行定點采購的政府采購項目,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市級采購人單次采購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內的計算機設備及軟件類(A0201)、辦公設備類(A0202)和辦公消耗用品及類似物品類(A09)三者金額之和或單次采購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內其他品目的貨物、服務單項不超過1萬元的,采購人向本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的紀檢監(jiān)察機構報備后可以自行組織采購;超過1萬元到10萬元之間的由采購人成立詢價小組,在采購人或上級主管部門的紀檢監(jiān)察機構的監(jiān)督下組織不少于3家供應商進行詢價后確定供應商,簽訂合同報市財政局備案;超過10萬元的由采購人向市財政局申報后按批準方式進行采購。

(六)市級采購人采購本集中采購目錄以內品目的項目應委托岳陽市財政局公開選擇的市本級政府集中采購業(yè)務代理機構。

 附表:岳陽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