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市岳陽樓區(qū)法律援助中心2021年部門決算公開
來源:區(qū)司法局   2022-09-15 18:53


岳陽市岳陽樓區(qū)法律援助中心

2021年度部門決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岳陽市岳陽樓區(qū)法律援助中心部門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十、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況說明

    十二、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十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十四、2021年度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岳陽市岳陽樓區(qū)法律援助中心部門概況


一、 部門職責

    根據(jù)授權,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法律援助制度的規(guī)定,制定法律援助工作規(guī)章、工作標準、規(guī)范以及擬定推行法律援助制度的長期規(guī)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組織、指派法律服務工作人員辦理各項法律援助事務;負責所屬律師事務所法律援助案件的管理;負責全區(qū)法律援助機構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組織開展法律援助業(yè)務研究和相關業(yè)務成果的推廣應用;負責法律援助工作的對外宣傳、交流活動;負責統(tǒng)一管理法律援助案件檔案資料;負責法律援助資金的使用、管理。

二、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

    ()內設機構設置

    岳陽市岳陽樓區(qū)法律援助中心內設機構包括:辦公室、法律援助股、公共法律股。

    (二)決算單位構成

    岳陽市岳陽樓區(qū)法律援助中心2021年部門決算匯總公開單位構成包括:岳陽市岳陽樓區(qū)法律援助中心本級,沒有下屬單位或機構。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門決算表

(見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收、支總計均為66.81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了39.60萬元,下降了37.21%,主要是因為:人員調整,節(jié)約經費,法律援助結案減少、辦案補貼費用減少。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收入合計66.81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66.81萬元,占100%;上級補助收入0.00萬元,占0.00%;事業(yè)收入0.00萬元,占0.00%;經營收入0.00萬元,占0.0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00萬元,占0.00%;其他收入0.00萬元,占0.0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支出合計66.8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66.81萬元,占100%;項目支出0.00萬元,占0.00%;上繳上級支出0.00萬元,占0.00%;經營支出0.00萬元,占0.0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00萬元,占0.0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均為66.81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了39.60萬元,下降了37.21%,主要是因為:人員調整,節(jié)約經費,法律援助結案減少、辦案補貼費用減少。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66.81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00%,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減少了39.60萬元,下降了37.21%,主要是因為:人員調整,節(jié)約經費,法律援助結案減少、辦案補貼費用減少。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66.81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類)支出66.81萬元,占100%。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數(shù)為61.79元,支出決算數(shù)為66.8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8.12%,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行政運行(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66.48萬元,由于預算數(shù)為0,無法計算百分比,決算數(shù)大于年初預算數(shù)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預算時此項支出計入到了法律援助。

    2、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法律援助(項)。

    年初預算為51.28萬元,支出決算為2.3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4.54%,決算數(shù)小于年初預算數(shù)的主要原因是:此項預算支出在決算時大部分計入到了行政運行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事業(yè)運行監(jiān)獄(項)。

    年初預算為2.00萬元,支出決算為0.0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00%,決算數(shù)小于年初預算數(shù)的主要原因是:此項支出在決算時全部計入了其行政運行項。

    4、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事業(yè)離退休(項)。

    年初預算為1.47萬元,支出決算為0.0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00%,決算數(shù)小于年初預算數(shù)的主要原因是:此項支出在決算時全部計入了行政運行項。

    5、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2.34萬元,支出決算為0.0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00%,決算數(shù)小于年初預算數(shù)的主要原因是:此項支出在決算時全部計入了行政運行項。

    6、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機關事業(yè)單位職業(yè)年金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1.17萬元,支出決算為0.0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00%,決算數(shù)小于年初預算數(shù)的主要原因是:此項支出在決算時全部計入了行政運行項。

    7、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其他殘疾人事業(yè)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0.14萬元,支出決算為0.0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00%,決算數(shù)小于年初預算數(shù)的主要原因是:此項支出在決算時全部計入了行政運行項。

    8、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財政對工傷保險基金的補助(項)。

    年初預算為0.14萬元,支出決算為0.0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00%,決算數(shù)小于年初預算數(shù)的主要原因是:此項支出在決算時全部計入了行政運行項。

    9、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行政單位醫(yī)療(項)。

    年初預算為1.04萬元,支出決算為0.0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00%,決算數(shù)小于年初預算數(shù)的主要原因是:此項支出在決算時全部計入了行政運行項。

    10、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公務員醫(yī)療補助(項)。

    年初預算為0.55萬元,支出決算為0.0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00%,決算數(shù)小于年初預算數(shù)的主要原因是:此項支出在決算時全部計入了行政運行項。

    11、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住房公積金(項)。

    年初預算為1.66萬元,支出決算為0.0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00%,決算數(shù)小于年初預算數(shù)的主要原因是:此項支出在決算時全部計入了行政運行項。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66.81萬元,其中:人員經費37.96萬元,占基本支出的56.82%,主要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公務員醫(yī)療保險繳費、職業(yè)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yī)療保險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公用經費28.85萬元,占基本支出的43.18%,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公務接待費、差旅費、勞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服務支出。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1.00萬元,支出決算為0.04萬元,完成預算的4.00%,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預算數(shù)為0.00萬元,決算數(shù)為0.00萬元,由于預算數(shù)為0,無法計算百分比,決算數(shù)與預算數(shù)一致,主要原因為本年未安排因公出國(境);與上年相比無變化,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外事出訪活動。

    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為1.00萬元,支出決算為0.04萬元,完成預算的4.00%,決算數(shù)小于預算數(shù)的主要原因是從嚴管理、厲行節(jié)約,與上年相比減少0.08萬元,減少66.67%,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從嚴管理、厲行節(jié)約。

    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預算數(shù)為0.00萬元,決算數(shù)為0.00萬元,由于預算數(shù)為0,無法計算百分比,決算數(shù)與預算數(shù)一致,主要原因為本年未購置公務用車;與上年相比無變化,主要原因為兩年均未購置公務用車。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數(shù)為0.00萬元,決算數(shù)為0.00萬元,由于預算數(shù)為0,無法計算完成百分比,決算數(shù)與預算數(shù)一致,主要原因為本年無公務用車需要運行維護;與上年相比無變化,主要原因兩年無公務用車需要運行維護。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0.04萬元,占100.00%,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00萬元,占0.00%,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0.00萬元,占0.00%。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00萬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0.04萬元,全年共接待來訪團組1個、來賓10人次,主要是省廳和市局檢查、其他單位學習發(fā)生的接待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0.0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0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00萬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單位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0輛。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本單位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十、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本單位不屬于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無機關運行經費支出。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況說明

    2021年本部門開支會議費0.00萬元,人數(shù)0人;開支培訓費0.00萬元,人數(shù)0人;舉辦節(jié)慶、晚會、論壇、賽事活動,開支0.00萬元。

十二、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1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0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0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0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yè)合同金額0.0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yè)合同金額0.00萬元,占授予中小企業(yè)合同金額的0.00%;貨物采購授予中小企業(yè)合同金額占貨物支出金額的0.00%,工程采購授予中小企業(yè)合同金額占工程支出金額的0.00%,服務采購授予中小企業(yè)合同金額占服務支出金額的0.00%。

十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門共有車輛0輛,其中,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yè)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其他用車主要是無;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

十四、2021年度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區(qū)商調中心整體績效自評綜述:根據(jù)年初設定的整體績效目標,整體績效自評得分為84.5分。全年預算數(shù)為61.79萬元,執(zhí)行數(shù)為66.81萬元,完成預算的108.12%。主要包括:強化法律援助案件質量,全年共辦理案件420件;完善了社區(qū)法律顧問機制。確保單位的正常運轉,促進各項工作任務順利完成。在人員經費支出、公共支出嚴格執(zhí)行區(qū)委區(qū)政府的各項制度;在項目經費的使用上,在保證各項任務順利完成的同時,嚴格落實厲行節(jié)約的原則;三公經費的使用嚴格控制在預算申報的范圍內。詳情見附件。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二、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yè)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七、會議費:反映會議中按規(guī)定開支的住宿費、伙食費、會議室租金、交通費、文件印刷費、醫(yī)藥費等。

    八、培訓費:反映除因公出國(境)培訓費以外的各類培訓支出。 




第五部分附件

區(qū)法律援助中心2021年度部門決算公開表.xls

2021區(qū)法律援助中心整體項目自評表格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