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樓區(q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2021年度部門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 岳陽市岳陽樓區(q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十、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況說明
十二、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十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十四、2021年度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岳陽市岳陽樓區(q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部門概況
一、 部門職責
(一)負責全區(q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和調解員管理 。
(二)承辦全區(qū)企業(yè)改制事宜。
(三)負責全區(q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隊伍建設工作,培訓專、兼職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和調解員。
(四)承辦全區(qū)勞動人事爭議案件。
(五)負責對全區(qū)用工單位和勞動者普法宣傳并監(jiān)督實施。
二、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
(一)內設機構設置。岳陽市岳陽樓區(q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內設機構包括:部門共有編制人數8人,實有人數7人。內設調解室、立案庭、仲裁庭、辦公室、檔案室。
(二)決算單位構成。岳陽市岳陽樓區(q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2021年部門決算匯總公開單位構成包括:岳陽市岳陽樓區(q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本級。
第二部分
部門決算表
(見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收、支總計均為121.55萬元。與上年相比,與上一年度相比,收、支總計各減少31.3萬元,下降20.48%。主要是因為人員調整和公用經費調整。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收入合計121.55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21.55萬元,占10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0%;事業(yè)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0萬元,占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支出合計121.5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21.55萬元,占100%;項目支出0萬元,占0%;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0%;經營支出0萬元,占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支合計均為121.55萬元,與上一年度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減少31.3萬元,下降20.48%。主要是因為人員調整和公用經費調整。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121.55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上一年度相比,財政撥款支出減少31.3萬元,下降20.48%。主要是因為人員調整和公用經費調整。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121.55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121.55萬元,占100%。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25.13萬元,支出決算數為121.5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7.14%,其中:
1、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項)
年初預算為125.13萬元,支出決算為121.5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7.14%。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人員調整和公用經費調整。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21.55萬元,其中:人員經費87.88萬元,占基本支出的72.3%,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伙食補助費、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職工基本醫(yī)療保險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公用經費33.67萬元,占基本支出的27.7%,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工會經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3萬元,支出決算為0.11萬元,完成預算的3.67%,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預算數為0萬元,決算數為0萬元,由于預算數為0,無法計算百分比,決算數與預算數一致,主要原因為本年未安排因公出國(境);與上年相比無變化,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外事出訪活動。
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為3萬元,支出決算為0.11萬元,完成預算的3.67%,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厲行節(jié)約減少公務接待支出 ,與上年相比減少0.36萬元,下降76.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厲行節(jié)約減少公務接待支出。
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預算數為0萬元,決算數為0萬元,由于預算數為0,無法計算百分比,決算數與預算數一致,主要原因為本年未購置公務用車;與上年相比無變化,主要原因為兩年均未購置公務用車。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數為0萬元,決算數為0萬元,由于預算數為0,無法計算完成百分比,決算數與預算數一致,主要原因為本年無公務用車需要運行維護;與上年相比無變化,主要原因兩年無公務用車需要運行維護。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0.11萬元,占100%,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我單位2021年度無因公出國(境)費支出。
2、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0.11萬元,全年共接待來訪團組3個、來賓20人次,主要是公務接待發(fā)生的接待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單位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0輛。我單位2021年度無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岳陽市岳陽樓區(q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2021年度沒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已公開空表。
九、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岳陽市岳陽樓區(q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為非參公事業(yè)單位和非行政單位,未納入機關運行經費統(tǒng)計范圍,故機關運行經費為0萬元。
十、一般性支出情況
2021年度岳陽市岳陽樓區(q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開支會議費0萬元,我單位2021年度無會議費支出;開支培訓費0.33萬元,參加上級部門培訓開支;舉辦0場節(jié)慶、晚會、論壇、賽事活動,開支0萬元,無相關活動計劃。
十二、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岳陽市岳陽樓區(q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2021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7.8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4.3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13.5萬元。授予中小企業(yè)合同金額17.8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yè)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貨物采購授予中小企業(yè)合同金額占貨物支出金額的100%,工程采購授予中小企業(yè)合同金額占工程支出金額的0%,服務采購授予中小企業(yè)合同金額占服務支出金額的100%。
十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岳陽市岳陽樓區(q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共有車輛0輛(臺),其中: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yè)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價50萬元(含)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含)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十四、2021年度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岳陽樓區(q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整體績效自評綜述:根據年初設定的整體績效目標,整體績效自評得分為95.5分。全年預算數為125.13萬元,執(zhí)行數為121.55萬元,完成預算的97.14%。主要包括:負責全區(q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和調解員管理 ; 承辦全區(qū)企業(yè)改制事宜; 負責全區(q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隊伍建設工作,培訓專、兼職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和調解員; 承辦全區(qū)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負責對全區(qū)用工單位和勞動者普法宣傳并監(jiān)督實施。詳情見附件。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guī)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二、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yè)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七、會議費:反映會議中按規(guī)定開支的住宿費、伙食費、會議室租金、交通費、文件印刷費、醫(yī)藥費等。
八、培訓費:反映除因公出國(境)培訓費以外的各類培訓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1、2021年部門決算公開表格
5552021年決算公開表模版岳陽樓區(q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xlsx
2、2021年度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區(qū)人社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2021年績效自評報告公開表.doc